截至2021年5月11日,共有231位考生报名参加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规定,我校组织专人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了初步审核,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初审结果公示表》)。
凡“资格初审结果”为“通过”的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并留意所报考学院的通知或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按要求参加招生考试(笔试或面试)。如进入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新生报到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同时,针对2021届毕业的考生,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提供已获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相关证明。
凡“资格初审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我校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如发现考生资料有不实请及时举报。考生所提交的资料如经核实确实有假,我校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8日-5月24日
举报电话:0898-65882013(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0898-65888710(学校招生就业处)
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初审结果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