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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5-03-20     点击数:567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25〕1号)文件要求,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考试采用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的方式进行。为做好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限招专业

备注

法学(非师范)

10

限招法律事务(580401)、法律文秘(580402)专业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管理,学制2年。与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联办,本科阶段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就读

二、招生对象

(一)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层次录取后(含录取后保留学籍)或就读期间在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继续完成专科学业并毕业的人员;

(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后在我省应征入伍且已退役的人员(含2025年9月退役)。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已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海南省2025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填报我校志愿,且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名条件。

四、资格审查

(一)现场核验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专科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入伍批准书;

4.退出现役证(未取得退出现役证的考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

5.海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身份认证表(附件1);

6.符合考查内容要求的在校期间或服兵役期间所获荣誉佐证材料(有则提供)。

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考生须在3月29日上午8:00-8:15到达考点,提交以上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复印件上交(不予退还),原件备查。

(二)考生须现场签署《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五、综合考查安排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只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综合考查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3。

(一)综合考查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

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黄华康体育馆二楼

(二)考查内容

1.职业技能综合面试(占比70%)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最终得分按70%的权重计入综合考查总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

(1)基本素质(30分):注重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察,包括政治素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适应性能力(70分):包括考生对报考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在校期间表现(占比15%)

根据考生在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奖项进行加分,加分项满分为100分(累计超过100分按100分计),最终得分按15%的权重计入综合考查总分。

(1)国家级荣誉每项30分;

(2)省级荣誉每项15分;

(3)市级荣誉每项6分;

(4)校级荣誉每项3分。

注:校级荣誉以学校及校级机关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文件、荣誉证书为准。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按要求提供完整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其中复印件不予退还)进行核验。未按要求提交的奖项将不予认定。

3.服兵役期间表现(占比15%)

服兵役期间加分标准依据《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制定,加分项满分为100分(累计超过100分按100分计),最终得分按15%的权重计入综合考查总分。

(1)获得一等战功、二等战功、三等战功、四等战功的,每次分别计80分、40分、20分、10分;

(2)获得平时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奖的,每次分别计40分、20分、10分、0.5分;

(3)获得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奖的,每次分别计40分、20分、10分、0.5分;

(4)个人获得一级表彰、二级表彰、三级表彰的,每次分别计40分、20分、10分;

(5)被评定为“四有”优秀个人的,每次计0.5分。

注: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按要求提供完整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其中复印件不予退还)进行核验。未按要求提交的奖项将不予认定。

(三)成绩计算

综合考查成绩=职业技能综合面试×70%+在校期间表现加分×15%+服兵役期间加分×15%,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考查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录取

按综合考查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预录取。综合考查分相同的,按职业技能综合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预录取;职业技能综合面试分数也相同的,依次按服兵役期间加分、在校期间表现加分排序预录取。职业技能综合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综合考查工作小组将综合考查成绩报招生就业处审核,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综合考查成绩及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报送海南省考试局。对综合考查时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考生和未取得退出现役证的现役士兵,学校将进行二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准予录取,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法规,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违规违纪,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报考材料,或伙同他人徇私舞弊获取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经学校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材料不齐全、准考证照片等重要信息与本人不符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并报海南省考试局备案。

八、其他

(一)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综合考查测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二)本工作方案由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地址及邮编: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邮编:571158

联系电话:0898-65888710(学校招生就业处)

电子邮箱:hszsb@hainnu.edu.cn

举报电话:0898-65882013(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1.海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身份认证表

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3.海南师范大学 2025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综合考查工作实施细则